2019法硕考研案例分析:要约不得撤销及逾期承诺

2018-09-11 文都网校

  2019考研的同学们,为帮助大家能够全面的复习备考知识,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特意帮大家整理了法硕考研案例分析:要约不得撤销及逾期承诺,希望对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有所帮助!

  案例:

  甲集团公司准备建一栋办公大楼,乙建筑公司在得知此情况后。就向甲公司发出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,并在要约中注明:“请贵公司于6月20日前答复,否则该要约将失效。”甲公司于6月22日向乙公司发出承诺,但其后未得到乙公司的答复。

  [问题]1.若乙公司发出要约后想撤销该要约,其是否能行使撤销权? 2.甲公司发出的承诺属于什么性质?

  [案例解析]要约不得撤销及逾期承诺

  1.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。依据《合同法》第19条的有关规定,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,要约不得撤销。本案中,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为6月20日前,因此,此要约不能撤销。 2.甲公司发出的承诺视为新要约。《合同法》第28条规定:“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,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,为新要约。”本案中,甲公司超过承诺期限才发出承诺,并且,乙公司未通知承认该承诺有效。因此,甲公司的行为应视为是一个新要约。

  文都网校考研频道为大家持续更新考研资料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,同学们可以关注文都考研,这里有你需要的资料,这里更有法律硕士课程,点击【kaoyan.wenduedu.com】风里、雨里,文都陪伴着你!有问题找文都☞☞☞详情咨询入口>>>

课程推荐:

9月主推课程

2019考研高端辅导成功卡

2019考研高端辅导英才成功卡

2019考研vip特训系列

【协议】2019考研法硕(非法学)VIP特训班

2019考研VIP特训班【政英数】

2019考研专硕199管综VIP特训班

2019考研VIP特训班【政治 英语一】

2019考研VIP特训班【政治 英语二】

2019考研专硕VIP特训班【西医临综】

   2019考研专硕会计硕士全科VIP特训班

 

推荐课程

猜你喜欢

是否退出当前登录状态